夢飛科技網站開發制作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乙方:深圳市南華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八卦二路47號503室 郵編:518029
電話:0755-83692750 傳真:0755-83692840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自愿、友好協商就“ 網站開發制作一事”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整個制作過程中協助乙方提供有關網站制作的所有必須資料。
2.開展的業務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要求及社會公共利益。
3.甲方可在制作過程中派人參與和提出異議。并且在協議生效期間委派專人負責保持與乙方的工作聯系及處理相關事宜。若甲方聯系人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4.按時支付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服務的真實性、可靠性及持續性。不可抗力除外。
2.在協議期限內完成網站開發制作的合同任務。乙方有權利根據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創意修改。其資料版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將其用于其他目的,乙方無權干涉并不得做出未經甲方同意的修改。
3.乙方可以在甲方主頁中注明該主頁由乙方制作。
三.費用與期限:
1.本協議中所制作網站須經甲方同意簽字并支付定金后,開始制作。網站版面確認之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網站版面主要指網站首頁版面,版面確認時間以版面設計確認函甲方簽字確認時間為準,版面確定后不能夠再更改。
2.本協議中所制作網站費用為(¥: 元)< >(人民幣),合同簽定同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網站開發制作費用總金額的 %做為定金,即(¥: 元)< >(人民幣)。
3.網站開發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程序開發費用的余額。
四.驗收標準和驗收后的修改補充
1.甲方可以通過任何與因特網進行網絡連接的計算機瀏覽自己的主頁。
2.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標準)錯誤。
3.驗收合格,甲方以書面方式簽收。
4.驗收期限為三天。
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提交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在本合同達成的原則基礎上以補充條款的方式明確,所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條所稱“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罷工等。
七.補充說明:
(此頁無正文)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